“天王”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,“粉丝”得知有人有内部渠道,便不惜花高价求票。结果,“天王”没见着,钱都打了水漂。4月8日,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。
案件办理
姚某是某“天王”的忠实“粉丝”,眼看演唱会日期越来越近,一直没抢到票的她心急如焚。2024年5月,她从别人那里得知于某有内部购票渠道,当即添加对方微信取得联系。于某详细介绍了有关演唱会的场次、票档等信息,称可直接安排购票人员进入演唱会现场。姚某赶忙把这个“好消息”告诉了好朋友,先后从于某处购得演唱会红色区域票2张、黄色区域票4张,共通过银行卡转账30500元。之后,姚某又在于某的推荐下,花了4000元将门票升级,能进离偶像更近的内场。
然而两个月过去了,姚某一直没等来于某的内部安排,退票无果后最终选择报警。2024年9月,于某在南通一家足疗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。12月,该案被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,2024年5月至9月,于某骗取姚某等20人27万余元。
于某先在网上寻找热门明星演唱会门票图片,然后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,当有人来问,他就虚构自己是票务公司的工作人员,向对方介绍门票价格,一般红色区域报价6000余元到7000余元不等,黄色区域报价4000余元到5000余元不等。客户付款后,他就以演唱会换场次、以退钱需要三个工作日等理由进行拖延,同时继续以“出售演唱会门票”的形式行骗,拆东墙补西墙。这些骗来的钱全部被于某挥霍了。
检察官提醒
当前文旅产业发展迅猛,各大城市演唱会市场火爆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“粉丝”追星心理实施诈骗,屡屡得手。检察官提醒“追星族”们一定要在购票时多个心眼,谨防受骗。